(1)注意顺序,在检查房子之前要小心不要关门。
房屋验收的过程可以分为两部分:书面验收和现场验收。书面验收包括检查房屋可以交付的文件,如竣工记录表、交付许可证、实测面积数据等。以及充电《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特别提醒买家,
开发商必须提供省建设厅新制定的《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现场验收的具体内容包括:
1.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原图;2.水、电等附属设施是否按合同约定到位;3.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是否符合合同约定;4.其他合同中的项目是如何约定的?
如果验房有出入,可以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中如实记录。最好登记拒收原因,发给开发商。对于配套设施缺失或缩水、违反规划的问题,可以联系其他购房者要求开发商补足或补偿。
因为个人购房者在对共用设施提出异议或要求时往往处于弱势。必要时可以联名向主管部门投诉,甚至提起诉讼。在这里提醒一下,有些开发商交房的时候没有达到验收标准。为了逃避逾期交房的责任,开发商会用手段欺骗业主收房。
购房者要注意合同上的交房日期,如果开发商拖延,可以追究责任。
(二)明确开发商收取的费用,谨防乱收费。
购房者在交房时难免要缴纳一些费用,如购房尾款、物业管理费、装修押金(不能直接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清理费等。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为准。
签订买卖合同时开发商已聘请物业管理公司的,买受人应当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现实中,有的开发商为了促销,根据购房者的要求承诺不同的物业费标准,有的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因为购房者是单独和开发商签订合同,往往不知道别人的付款标准。作为一种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服务,
同样的服务不同的收费对支付高单价的不知情的购房者构成了价格歧视。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口头承诺低标准物业费但没有书面约定,在房屋交付前后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