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1.电气安装维修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有供电部门颁发的《进网作业许可证》和市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严禁非电气人员擅自安装、拆除和修理电气设备和线路。
2.电工应使用电气主管签发的《电气安装检修作业票》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作业前,必须经作业现场主管部门批准。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电气维修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安全和彻底拆除。
勤检查,及时维修,不留后患,确保安全。
3.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已采取绝缘措施的电工除外),所有电气设备在未经试验证明无电之前,均视为有电。
4.安装和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如需带电作业,必须安排有带电作业经验的人担任监护人。
五个。电气设备必须装有熔断器和相应的开关装置,并应有安全接地装置。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裸露的线路必须有遮盖和护套,并定期检查。任何电气设备的危险标志不得随意移动。
六个。因工作需要安装临时线路时,应办理相关手续,并填写“临时电线审批表”。七个。拆卸机械设备时,要注意安全。不要碰撞电气设备和损坏电气接地保护装置。发现电气设备有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修理。
八个。电气设备跳闸,应在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合上,在查明原因并修复前不允许强行合上。九个。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器都应紧固并经常检查。
10.当电机或其他电气设备着火时,立即切断电源,然后用干粉或二氧化碳和1211灭火器扑灭。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11.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电路的操作和维护必须按《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GB383.1-)和《*******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
12.电气设备内外不得放置杂物。运行维护电工应加强对管辖范围内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做好电箱、电柜的清洁卫生工作,认真做好运行、维护和检修记录。
十三岁。如遇节假日休息,各部门离开前必须关闭电气设备。



